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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7年徐州地区最新交通事故索赔诉讼证据一览表
    作者:更新:2018/8/9 9:07:20已有: 人关注

    2017年徐州地区最新交通事故索赔诉讼证据一览表

    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.原告为自然人的: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(原告为未成年人的,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定代理人身份的证明);如被害人死亡,需提供:死亡证明、社区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、各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
    2.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: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以上均需加盖公司公章)。

    被告身份信息的证据 1.被告为自然人的:身份证复印件、驾驶证复印件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;

    2.被告为法人的:企业基本信息、保险单复印件(被告为保险公司的)。

    事故及责任证明 1.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;

    2.事故现场照片;

    3.现场目击证人证人证言;

    4.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。

    医疗费 1.抢救费票据、医疗费票据;

    2.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、住院病历;

    3.购买药物的单据(最好有医院出具的处方)。

    误工费 1.住院病历、出院医嘱、诊断证明、出院证;

    2.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;

    3.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,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(证明的内容应包括请假的时间、扣发工资的金额);

    4.无固定收入的,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据。

    护理费 1.医院的医嘱、出院证;

    2.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;

    3.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。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;无固定收入的,按照当地护理行业的收入标准予以计算。

   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病历(证明住院的天数);

    住宿费 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,发生的住宿费发票;

    营养费 1.医院的医嘱;

    2.营养品的购买发票;

    3.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。

    交通费 交通费票据。

    伤残赔偿金 1.户口本;

    2.农村户口按城镇赔偿:居住证、社区证明(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)、劳动合同、社保单、工资表、证人证言等(证明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)。

    死亡赔偿金 1.死亡证明、火葬证明、户口注销证明;

    2.户口本;

    3.农村户口按城镇赔偿:居住证、社区证明(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)、劳动合同、社保单、工资表、证人证言等(证明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)。

    残疾辅助器具 1.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,如诊断证明书等;

    2.残疾辅助器具的购买票据。

    后续治疗费 1.医院出具的后续治疗费证明;

    2.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。

    被抚养人生活费 1.户口本、社区或村委会证明、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(被抚养人与受害人抚养关系);

    2.被抚养人的残疾证(如有残疾)、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证明;

    3.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。

    康复费 1.医疗机构的出具的意见;

    2.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。

    整容费 1.医疗机构的出具的意见;

    2.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。

    财产损失 1.车损评估单、财物损失清单;

    2.修理费发票;

    3.评估公司出具的贬值评估报告;

    4.财物购买时的发票、合同、付款凭证等。